• 2012年陕西二级建造师报名二级时间

    二级建造师

  • 2012年福建二级建造师报名二级时间

    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3月2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6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等报考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 0591-8761569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1或3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职称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商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商管委会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2月7日至3月16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办法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3月12日至16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出具的《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5)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交验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非首次报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3月12日至16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3月2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6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等报考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87610301。 

  • 2012年上海二级建造师报名二级时间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

  • 2012年安徽二级建造师报名二级时间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二级指南

    的; 查看详情>> ♦ 注销注册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查看详情>> ♦ 撤销注册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撤销注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查看详情>> 各省注册实施办法 《注册二级建造师管理二级规定》

  • 2012年南京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二级时间

    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不再退回。 五、准考证打印及费用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22日起,考生可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2012年10月22—10月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18号窗口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发〔2005〕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精神,为方便考生做好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2年10月27日、10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南京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6日—3月29日,报名网址:http://。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2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或“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30日下午4点)成功后,于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四)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10元报名费将不再退回。 五、准考证打印及费用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22日起,考生可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2年度二级购买。

  • 2012年广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二级时间

    二级建造师过为合格。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0771-5505211。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3.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 十一、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十二、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及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6日 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 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3月22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网上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 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3月23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资格审核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要提供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各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2012年3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3月24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4.发票领取。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 (1)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 (2)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4月14日-24日全天办理,逾期的,只在每周星期二办理,发票领取时间至2012年6月16日截止; (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凡超过截止日期不领取发票的,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各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6月17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2年6月2日前上传至FTP,并与考务部核准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5个分考区。其中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梧州市分考区包括梧州市和贺州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梧州市;南宁市和桂林市分考区都只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区直分考区包括广西人事考试院、玉林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河池市、百色市、北海市、贵港市、崇左市等9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选报名点到相应考区参加考试。   九、成绩管理 二级部)

  • 2012年山东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二级时间

    建造师

  • 2012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报名二级时间

    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6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4月2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5日前各市上报考场数和考场地址,6月13日各市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18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 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22日至3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首次报考“相应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6日至8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进行采集(操作说明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并将其电子版于3月15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6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4月2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5日前各市上报考场数和考场地址,6月13日各市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18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 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公正。